航空航天產品需在溫變環境(如高空 - 60℃低溫至再入大氣層 150℃高溫)下穩定運行,其可靠性驗證對快速溫變試驗箱提出遠超常規工業領域的特殊技術要求,核心聚焦四大維度。 一、溫變性能要求
需支持超寬溫域與極速變溫,常規要求溫域覆蓋 - 70℃~180℃,部分發動機部件試驗需拓展至 - 100℃~250℃;溫變速率需達 15℃/min~30℃/min(全程平均),且變溫過程無過沖(±1℃內),避免因溫度波動損傷航空航天精密元件(如芯片、傳感器)。同時,箱內溫度均勻性需≤±0.5℃,滿足多組件同步試驗的一致性需求。
二、高可靠性與穩定性要求
設備需具備連續長周期運行能力,單次試驗時長常達 72 小時以上(模擬航天器在軌運行周期),壓縮機、加熱管等核心部件需采用元器件,平均時間(MTBF)≥10000 小時。此外,需支持斷電記憶與自動重啟功能,防止試驗中斷導致昂貴航空航天樣品報廢,重啟后溫變曲線需無縫銜接(偏差≤0.3℃)。



三、嚴苛安全性與兼容性要求
針對航空航天特殊樣品,試驗箱需具備多維度安全防護:配備氧氣濃度監測(≤19.5% 自動補氮),防止易燃易爆材料(如推進劑組件)起火;采用防爆型傳感器與電路設計,適應高壓、真空等特殊試驗環境。同時,需兼容航空航天專用工裝,如支持真空接口(模擬太空環境)、振動 - 溫變復合試驗接口,滿足多應力綜合測試需求。
四、高精度數據溯源要求
需符合 GJB(國家標準)與 ISO 17025 校準規范,試驗數據需具備全程可追溯性:溫度傳感器需定期送國家計量機構校準(校準周期≤6 個月),數據記錄頻率≥1 次 / 秒,且支持加密存儲與防篡改功能,滿足航空航天產品試驗報告的合規性審查要求。
